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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限购纳税成热点 6种纳税证明购房都有效
信息来源:新商报 发布时间:2011-05-20
大连限购令实施后,有不少市民询问都有哪些算是纳税证明?如果手里没有证明又该咋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昨天来到市地税局设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窗口进行了咨询。
“大连目前,纳税证明共有6种。这6种凭证包括个人所得税申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纳税证明。”大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分别对这六种纳税证明进行了解释。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主管地税机关窗口即可即时开具;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没有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工资单等相关申报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相关人士表示,申请人手里持有税务机关通过邮局定期邮寄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过“纳税项目”和“税款所属时期”,可以证明申请人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持该证明可以直接申请。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对那些由扣缴义务人或委托代征单位代扣代收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持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单位或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通过“纳税项目”和“税款所属时期”,证明申请人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
《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
《税收通用缴款书》和《税收通用完税证》(俗称税单)是由各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个体工商户缴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主管地税机关都会为其开具这两种证明。
不同的是,前者适用于转账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后者适用于现金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证明》
申请人手里没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四种纳税证明,市地税局已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去窗口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证明》。通过市地税局专门开发的申报查询系统,只要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出自2008年5月份以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证明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
要特别指出的是,此种证明不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
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