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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房屋互换贷款等一系列惠民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许多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的咨询量,以及对单位不缴、不建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投诉日益攀升。昨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近期职工群众咨询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梳理和解答。
1、离(退)休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携带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的,年满60周岁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的女职工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市内四区的可以到市内任一办事处办理,其他的到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
2、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携带商业贷款合同(必要时提供商业银行的还款明细及放款凭证或借款借据),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配偶代取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3、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及外地购房《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全部手续,贷款购房的还需提供贷款合同,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
4、户口不在本地或和单位解除合同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携带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明)、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
5、房屋装修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6、子女上大学的困难家庭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因无力供其就学的困难家庭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携带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费收据、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租住公有住房的,应凭《公有住房租赁证》、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非公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所租房屋权属证书、租金发票、缴税凭证,单身职工需提供单身声明。每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