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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大连市新落户政策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半岛晨报 发布时间:2013-02-27

    今年3月1日起《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即将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全面放宽了大连落户条件。业内认为,在调整的几项落户政策中,购房落户政策的重大调整,将对大连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关政策】

    本次新户籍准入规定中,购房落户条件的放宽最为引人注目,政策中把以“购房款”作为落户标准调整为以“购房面积”作为落户标准:具体规定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购买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主城区购房即可落户;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单套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购买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区购房即可落户。

    从房产咨询机构获悉,不少看房者咨询落户政策的具体办理方式。有看房者称,按照政策来理解,3月1日以前执行的80万元落户政策要求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后去办理落户手续,这就要求买房者必须全款付清,取得产权证才能办理落户。而70平方米落户新政策中并没有提到办理手续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书》,这可以理解为,只要交纳首付,在贷款情况下也可以落户。